当前位置:文创网 >> 最新政策 >> 本地政策>> 内容正文

市文广局行政审批限期办结制规定

2008年04月29日    来源:    【字体:     
 
  一、行政审批窗口受理的事项,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办理结果交给申请人。限期内遇法定节假日的,期限顺延。
  二、申请事项具体办理期限、执行地址依据《重庆市文化局、广播电视局行政审批项目办事指南》。
  三、建立受理登记制度。行政审批窗口工作人员须详细记载受理事项的时间、内容及承诺完成时间。登记簿一式三联,一联交申请人;一联连同申请材料交承办处室;一联留存窗口。
  四、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工作日的,须承办处室请示分管该项业务的局领导同意。对于复杂、疑难问题需要研究的,应在受理时告知申请人,并在其后的2个工作日内做出结论,按规定予以处理。
  五、到期无理由未能办结的,申请人可拨打监督电话投诉,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。
上一篇:市文广局行政审批事项申请须知[2008年04月29日]
下一篇:市文广局首问负责制规定 [2008年04月29日]
 站内搜索 q
 文创文化大百科搜索 q
   
q  最新政策 q
  • 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(试行)
  • 四方井历史文化街建设
  • 中国统景泉世界
  • 高唐观复建工程
  • 龙骨坡大溪古人类生态园
  • 中华龙文化博览园
  • q  本月TOP 10 条 q
     
    —————中国文化产业网站联盟—————
  • 重庆市政府
  • 时代信报
  • 黑龙江文化产业网
  • 中国城市文化网
  • 视界网
  • 重庆新华书店
  • 重庆日报报业集团
  • 天健出版网
  • 重庆市文联
  • 台湾艺术教育馆
  • 中国文化网
  • 中国京剧艺术网
  • 国家文物局
  • 中国传统文化艺术
  • 世界艺术网
  • 自然科学博物馆
  • 历史博物馆
  • 中国文化管理传播
  • 南京博物院
  • 中国考古
  • 中国国家图书馆
  • 故宫博物院
  • 国学网站
  • 诗城博物馆
  • 新华网书画频道
  • 中国国家博物馆
  • 中国美术馆
  • 雅昌艺术网
  •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… 关于我们 … 联系我们 … 网站地图
    Copyright CiCv.cn Corporation,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:重庆市国有文化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
    邮编:400015 地址: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59号 联系电话:63898475